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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出台兴农惠民“18条措施”优化营商环境

发布时间:2023/11/6 9:18:00
日前,湘潭市委农办发布实施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、农民增收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《若干措施》”),为贯彻落实全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、实现“开门红”“全年红”行动方案,进一步明确了市直各有关单位目标任务和具体职责。
《若干措施》从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、激活乡村消费潜力、培育农业经营主体、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等5个方面,确定了稳定粮食生产、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等18项重点内容。这些措施主要涉及市农业农村、水利、林业、财政、人社、发改、资规、民政、金融办、商务、供销社、文旅广体12家责任单位。其中,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的具体措施最多,占17条。
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,实施粮食生产“七大行动”,确保全市粮食生产面积、产量分别稳定在254.2万亩、121万吨以上;持续优化蔬菜产业区域布局,提升消费适应性和应急保供能力,推进雨湖区姜畲、湘乡市东郊等设施蔬菜基地建设,支持打造5个“菜篮子工程”示范基地;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,支持创建一批草食动物、禽类标准化养殖场;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保障政策,加快各类财政资金项目执行进度,开展涉农资金拨付自查和专项清查;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库和返乡创业项目信息库,优化返乡创业引导政策,开展“一站式”创业指导和服务;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,支持适度规模经营,打好政策、保险、社会保障“组合拳”,构建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。